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 项目概况
漳州台商投资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下称“本项目”)总投资36.89亿元(含8.31亿元低干渠项目A部分政府投资),建设内容分为四个子项(见下表所示)。项目初步计划分三期实施完成,实施步骤如下:
- 一期工程(2016年)包括:农村污水及生活垃圾项目中4个重点村的农村污水处理系统部分、环卫部分;低干渠项目中A部分近期工程;排洪港项目。总投资约118609.8万元(项目公司投资65915.3万元,征地补偿费9600.44万元,城发公司投资43094.02万元)。
- 二期工程(2018年)包括:低干渠项目A部分远期、B部分工程;角美污水处理厂项目近期扩建部分。总投资约107534.69万元(项目公司投资66757.11万元,征地拆迁费777.58万元,城发公司投资40000万元)。
- 三期工程(2020年)包括农村污水及生活垃圾剩余部分;角美污水处理厂远期扩建部分以及厂外总管工程。总投资匡算约142782.8万元。(项目公司投资141260.38万元,征地拆迁费1522.42万元)
编号 |
子项目名称 |
产品和服务内容 |
项目性质 |
总投资 |
近期/远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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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排洪港综合改造工程(简称“排洪港项目”) |
漳州台商投资区排洪港综合改造工程北起左干渠,南至九龙江。设计河道底宽20~30米,河道蓝线宽35~50米,陆域控制范围宽55~80米(含两侧绿化6~23米),总占地规模42.5公顷。排洪港综合改造工程又包括河道工程、壶屿港水闸与泵站工程、水闸工程、景观工程、截污管工程及桥梁工程等六部分内容 |
新建 |
69060.96 |
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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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漳州台商投资区农村污水及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程(简称“农村污水及生活垃圾项目”) |
农村污水工程 |
拟新建4座农村污水处理系统 |
新建 |
4745.63 |
一期 |
拟新建约189 km污水截流管、1767个截流井、22座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40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新建 |
44500.89 |
三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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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部分 |
新购置140个垃圾收集厢、37辆垃圾运输车和44座公厕,6个垃圾中转站 |
新建 |
1709.15 |
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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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九龙江北引低干渠综合整治工程(简称“低干渠项目”) |
A部分 |
1)防洪工程 ①低干渠 低干渠起点至沃头水闸河段,规划长度约1.76km,规划设计水位为4.75~4.39m,设计河宽为20m。 低干渠沃头水闸至杨厝村河段,规划长度约为6.51km,规划设计水位为4.45~4.19m,设计河度为16~20m。 低干渠杨厝村至排洪港河段,规划长度约为8.41km,规划设计水位为4.12~3.94m,设计河度为20m。 低干渠排洪港至白礁水闸河段,规划长度约为5.96km,规划设计水位为4.20~3.48m,设计河宽为20m。 ②林美渠 规划长度约为2.36km,规划设计水位为.31~4.45m,设计河宽为25m。 2)排涝工程,新(改)建9座水闸,泵站2座,滞洪区1115亩。 3)防枯工程 根据低干渠河道的生态用水要求,从九龙江北江引水,利用上游低干渠和高干渠之间的分流闸进行分流,其中有6m3/s引至低干渠,将来规划作为低干渠的生态环境用水。 4)截污纳管工程:中心城区南片区截污水量186.26L/s,接入同城大道污水干管;龙池片区截污水量208.26L/s,接入龙池大道污水干管 |
新建 |
83094.02(不含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费) |
A部分分一期和二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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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部分 |
1)水环境治理工程 治理农田面积92hm2,恢复河道滨岸植被带47hm2 2)滨水生态景观工程 景观绿化面积20.10hm2,硬质铺装面积18.50hm2,景观构筑物面积2.45hm2。 |
38627.41(不含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费) |
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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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角美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提标及厂外污水总管工程(简称“角美污水处理厂项目”) |
近期扩建5.2万m3/d,远期扩建15万m3/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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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投资28907.28 远期投资污水厂56597.38,管网41684.5 |
二、三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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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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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9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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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运作方式
(一)项目结构
图1 PPP项目结构图
- 项目实施方式为PP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 区管委会通过政府采购流程进行PPP项目采购,选择社会资本;
- 区管委会授权城发公司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PPP项目公司,区管委会依法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具体如下:
(1)项目公司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排洪港项目、农村污水和生活垃圾项目、低干渠项目B部分、角美污水处理厂项目;
(2)由城发公司负责投资、建设低干渠项目A部分;建成后由项目公司委托运营
- 合作到期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资产(具体清单在《特许经营协议》中约定)无偿移交给区管委会指定机构;
- 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通过收取区管委会购买服务付费回收投资成本和取得投资回报。
(二)项目操作流程
图2项目操作流程图
(三)法律结构及合同体系
- 《投资协议》:由区管委会与中标社会资本签署,明确双方投资合作关系,并将定稿的《特许经营协议》作为附件。
- 《特许经营协议》: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区管委会与项目公司签署。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许经营范围和期限、项目建设和维护、项目付费、终止和补偿等事项,为项目主合同。
- 《合作协议》:由区管委会授权城发公司和中标社会资本签署。约定项目公司的出资方式、治理结构、决策机制、收益分配等事项,以及社会资本的退出机制、融资责任和风险承担事项,为一揽子协议之一。
以上三个合同纳入本次PPP项目的招标文件中。
- 《施工总承包合同》、《设计合同》、《造价咨询合同》、《融资合同》、《保险合同》等其他合同,由项目公司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与各当事人签署。
- 《监理合同》:低干渠项目、排洪港项目、水环境治理物联网(若有)的《监理合同》由区管委会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与监理方签署。其余项目《监理合同》由项目公司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与监理方签署。
- 政府方已签署未完成的涉及本项目的协议,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继承。
三、项目总结
台商投资区是规划中的漳州次中心城区,也是漳州、厦门同城建设的桥头堡,而该区域排洪港、低干渠河道淤积导致洪涝灾害时有发生、河水黑臭垃圾随意弃置导致水环境恶化、污水处理厂各自独立运行增加了统一管理调度难度,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台商投资区进一步吸引投资、发展经济的能力,也无法满足台商投资区内群众对提高居住环境质量的需要。因此,台商投资区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对排洪港和低干渠进行水环境治理,提高垃圾收运能力,统一管理调度各污水处理厂,以提高排洪港、低干渠防洪排涝能力以及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水平,就显得尤为重要。
采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漳州台商投资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政府直接投资压力,解决项目建设资金问题;引入社会资本使政府少投入的资金可以进一步投入到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当中,从而增加其他城市基础设施尤其是非经营性基础设施的供给,进一步满足台商投资区城市发展的需要;社会投资者的参与为项目带来了社会投资者的信用,可以扩宽项目融资渠道,增加城市环境治理市政基础设施的有效供给;同时,通过该项目PPP模式的探索,形成漳州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市场化运作的可行路径,为后续建设项目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