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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PPP项目案例----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PPP项目

发布日期:2018-03-27 作者: 来源:

一、项目概况

    2号线全线分两期建设,初期建设一期工程——延安路至华山街段,线路全长19.35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16座,平均站间距1.162km,最大站间距2.057km,为平川路站至九家湾站,最小站间距745.944m,为幸福路西站至南门站。一期工程设车辆基地(哈马山车辆基地)、停车场(八户梁停车场)各一座。哈马山车辆基地(规划征地25.67公顷)位于月湖路东侧、北站一路南侧的地块内。八户梁停车场(规划征地9.86公顷)位于线路南端,体工二大队(规划红湖南路)东侧、大湾南路南侧的地块内。设主变电站两座,分别位于南门站附近(与1号线合建)和乌鲁木齐站附近(与4号线合建)。全线网设一处控制中心,位于北京路与河北路交叉的西北侧的蝶王针织有限公司附近。

2号线一期工程地铁列车采用A型车,6辆编组。

工程计划于2015年年底开工建设,建设期5年,拟于2020年12月底通车试运营。

按《初步设计报告》,项目总投资约162亿元,其中建设投资约152亿元;技术经济指标8.4亿元/正线公里。

 

二、项目PPP方案

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采用的PPP方案如下:

图1 综合型整体PPP方案结构图

 

1、特许公司的设立及股权结构

乌鲁木齐市政府授权市建委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本项目的社会投资人,由其与城轨集团合资设立特许公司。

城轨集团参股特许公司的比例为49%,初步测算约32亿元。特许公司中城轨集团资本金出资来源为建设债券专项资金、自治区国投出资及市财政出资。其中,建设债券专项资金部分回报暂按1.5%计,建设债券专项资金合作期为20年,运营期内平均偿还本金。

国开行建设债券和自治区国投出资不足的部分由市财政出资,满足资本金比例达到49%的要求。

城轨集团已实施完毕的前期项目所对应的概算投资经城轨集团和特许公司认定后,全部转移至特许公司。

 

2、特许经营权

市政府授权市建委与特许公司(PPP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特许公司地铁2号线一期的特许经营权,由其负责2号线一期项目整体投资、建设和运营任务。

(1)特许经营内容

特许公司负责地铁2号线一期PPP项目的全部投资资金筹措,其中前期工作和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等由政府方组织实施,相关投资需求由特许公司负责支付;除此之外,特许公司负责项目的全部建设实施和运营工作,以及负责与项目运营相关的非票务业务的投资和经营,主要包括小型商业零售、广告经营和通信业务经营。负责更新改造和追加投资及实施,通过项目票务和非票务运营回收投资和获得回报,不足部分由市政府按车公里计价补贴模式向特许公司支付缺口补贴。特许经营期届满,特许公司向市政府指定机构(城轨集团)无偿移交项目。

(2)特许经营期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期为35年,包括建设期5年,以及运营期30年,运营期自全线开通试运营之日起算。

 

三、项目总结

1.扩宽渠道,增加供给,满足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

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2~2019 年)》,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乌鲁木齐市远景规划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由 7 条线路组成,总长约 212 公里,其中,1 号线是南北向骨干线路,沟通老城区、新市区和主要对外交通枢纽;2 号线是城市主轴方向 L型的骨干线路,加强老城区与三坪新区的联系;3 号线是南北向辅助线,连接沙依巴克区和新市区;4 号线是东西向辅助线,串联高铁片区和红光山会展中心;5 号线是西北至东南向的骨干线路,连接主城区与三坪新区;6 号线是东北方向的辅助线,连接米东和主城区;7 号线是连接西山新区和主城区的辅助线。预计 2020 年,乌鲁木齐市区公共交通出行占全方式出行量的 35%,轨道交通占公共交通出行量的 20~25%。在当前国家严控地方债务、大力推动 PPP 的新常态下,为满足多条线路按时开通运营,原有依赖政府单一投入的投融资方式将无法满足乌鲁木齐轨道交通大规模建设的巨额资金需求。

采用 PPP 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建设,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政府直接投资压力,解决项目建设资金问题,及时建设,增加城市公共交通有效供给;同时,通过 2 号线 PPP 模式的探索,形成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市场化运作的可行路径,为后续建设项目积累经验,满足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2.促进经营机制转变,减缓政府风险承担

根据以往经验,在由政府部门独家投资建设和运营轨道交通体系的机制中,政府部门承担了项目经营者和行业监管者的双重身份,产生了诸如投资建设效率不高,运营服务水平无法有效提高、监管难以到位、运营补贴居高不下等一系列问题。

通过引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选择具备条件的地铁项目实施PPP 融资和特许经营,能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领域投资建设主体多元化的格局,有利于从整体上提高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效率,促进经营机制转变,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同时,引入社会资本,通过设计合理的 PPP 项目利益风险机制和监管机制,可改变在传统模式(政府资本金+银行贷款)下工程投资超概和运营成本超支风险皆由政府完全兜底承担的不利局面,将工程投资超概、运营成本超支等风险全部或部分向社会资本转移,有效减少政府承担的潜在风险。

 

3.发挥社会资本优势,提高运营管理水平

传统的轨道交通行业运营管理模式一般为一家国有企业独家经营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存在着政策性亏损与经营性亏损界定不清,运营管理水平不高,行业有待规范等问题。

在 PPP 模式下,市场资金对项目投资效益的内在追求更为强烈,投资方更加注重项目管理和新技术应用。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项目采用竞争方式优选项目 PPP 投资人,实施 PPP,有利于调动和发挥社会资本专业技术优势,吸收国内外轨道交通行业先进管理经验,促进轨道交通管理水平提高、科学技术进步和服务理念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