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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准20年|案例选辑|交通工程1:前后两次开展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评价咨询

发布日期:2023-07-26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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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准咨询始终秉持“诚信是金,科学唯准”服务理念,坚持投融资咨询与工程咨询紧密结合,长期为水电水利和各类基础设施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廿年回望,风雨繁花,公司成立20周年之际,特选辑系列咨询案例以作回顾今鉴和前望;感谢多年来一直支持关心金准咨询不断成长的客户、专家和朋友们!

 

交通工程1:前后两次开展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评价咨询

      北京地铁四号线线路全长28.2公里,纵贯北京南北,是北京市轨道交通路网中的重要骨干线路。四号线项目于2004年8月正式开工,2009年9月28日通车试运营。该项目以其首次采用特许经营模式(时称“PPP模式”)成功引入港铁参与国内地铁项目建设而广为人知,成为我国轨道交通创新投融资模式的标志性项目。该项目入选国家发展改革委第一批PPP项目典型案例名单和财政部PPP示范项目。

      四号线项目划分为A、B两个独立的组成部分。A部分(洞体、车站等土建工程)由北京北京市政府负责组织投资建设。B部分(包括车辆、信号等设备工程的投资建设和项目全线营运管理)由香港铁路公司参与组建的特许经营公司(京港地铁公司)负责,合作期满后B部分资产将无偿移交。B部分即为通常所称“北京地铁四号线PPP项目”。

      在2010年~2012年期间,我司曾先后两次承担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相关评价工作,有幸近对该项目进行较全面深入了解和开展相关研究,对地铁四号线PPP模式特点形成了宝贵的认识和相关咨询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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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评价:四号线PPP实施效果研究

 

 

      2010年,在项目运营一周年之际,为了全面了解并客观评价四号线PPP模式实施效果,为今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市场化融资提供参考,京投公司委托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单位)和天津理工大学共同开展名为“北京地铁四号线PPP实施效果研究”的专题评价工作,评价项目对象主要为“北京地铁四号线PPP项目”。
      本次研究评价结论得到验收评审专家组认可,主要包括:北京地铁四号线在国内轨道交通领域首次运用PPP模式采用特许经营,树立了行业标杆;四号线PPP项目引入社会投资者,有效缓解了政府投资压力,相比传统模式节约了政府运营支出;通过四号线PPP模式成功实施,实现了北京市轨道交通行业投资和运营主体多元化突破,形成同城同业激励格局,促进了北京市轨道交通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服务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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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评价:项目后评价自评报告编制

 

 

     201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后评价单位对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开展后评价(包括A、B两个部分的整体后评价),为做好后评价配合工作,北京地铁四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A部分”业主)和京港地铁公司(“B部分”业主)共同委托金准咨询协助开展四号线项目自评价研究和承担自评报告编制工作。
      本次自评覆盖了对项目规划和决策、项目准备、项目建设实施、项目运行等各阶段的工作回顾和评价,并对项目取得效果、项目实现目标和可持续能力等诸多方面开展系统性评价和分析测算等工作,其中对B部分采用PPP模式效果再次进行复核评价。依托委托方和相关专家大力支持,通过深入调研和分析研究,我司按时编制完成《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自评报告》和项目经济财务分析专题报告,经委托方审定后提交后评价单位参考,有力配合了四号线后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