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关于印发《推进并网型微电网建设试行办法》的通知
7月24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推进并网型微电网建设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鼓励各地政府对微电网发展给予配套政策支持,从而逐渐建立集中与分布式协同的能源生产与消费体系。而为提高建设效率,《试行办法》特别提出鼓励各地通过PPP模式开展微电网项目建设运营。在业内看来,当前我国电网压力加大,微电网有利于提升分布式电源的高效应用,实现多线能源的可靠供给。
本次《试行办法》指出,微电网电源应以当地可再生能源发电为主,或以天然气多联供等能源综合利用为目标的发电型式,鼓励采用燃料电池等新型清洁技术。其中,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占比在50%以上,或天然气多联供系统综合能源利用效率在70%以上。而微电网源-网-荷一体化运营具有统一的运营主体,《试行办法》鼓励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以特许经营等方式开展微电网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此外,电网企业也可参与新建及改(扩)建微电网,投资运营独立核算,不得纳入准许成本。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推进并网型微电网建设试行办法》的通知
发改能源〔2017〕13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为有力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切实规范、促进微电网健康有序发展,建立集中与分布式协同、多元融合、供需互动、高效配置的能源生产与消费体系,特制定《推进并网型微电网建设试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