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印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
发改办财金规〔2017〕13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精神,积极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作用,现将我委制定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7年8月1日